榆神煤電是陜西省榆林市政府直屬龍頭企業,Zui新評估資產已達到了100億元。陜西銀河榆林發電有限公司是榆神煤電集團公司下屬國有企業,裝機容量為2×135MW燃煤機組,公司位于榆林市榆陽區金雞灘鎮上河村,距榆林市16公里左右。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陜西省榆林市榆陽區金雞灘鎮上河村
- 固定電話:
- (029)7410113
- 經理:
- 呂元愷
- 電子郵件:
- yh2332110@163.com
- 郵政編碼:
- 710075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其他聯系方式
座機號碼 | 0912-2332112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 法人名稱:
- 陜西銀河榆林發電有限公司
- 簡稱:
- 銀河榆林發電
- 主要經營產品:
- 火電廠投資建設及經營管理 , 電力及煤炭的綜合利用 , 電力 , 熱力的生產經營銷售和服務
- 經營范圍:
- 火電廠投資建設及經營管理,電力及煤炭資源的綜合利用;電力、熱力的生產、經營、銷售和服務;房屋租賃。(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營業執照號碼:
- 91610000735388763B
- 發證機關:
- 榆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法人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 地區編碼:
- 610000
- 組織機構代碼:
- 73538876-3
- 經營期限:
- 永久
- 經營狀態:
- 在業
- 成立時間:
- 2002年03月12日
- 職員人數:
- 12人
- 注冊資本:
- 3000 (萬元)
- 所屬行業:
- 火力發電廠
- 所屬城市黃頁:
- 西安企業網
- 順企編碼:
- 14029631
陜西銀河榆林發電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陜西榆林能源集團榆神煤電有限公司 | 46000萬 |
陜西銀河榆林發電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投資人變更 | 企業名稱: 陜西榆林能源集團榆神煤電有限公司; 出資額: 46000( + 26.58228% ); 百分比: 100 | 企業名稱: 陜西銀河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出資額: 9660; 百分比: 21 [退出] 企業名稱: 陜西榆林能源集團榆神煤電有限公司; 出資額: 36340; 百分比: 79 | 2021-02-02 |
企業類型變更 | 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 2021-02-02 |
其他企業基本信息 | 現生產經營地:(陜西省榆林市榆陽區陜西省榆林市榆陽區金雞灘鎮上河村),現生產經營地所在行政區劃:(陜西省榆林市榆陽區) | 原生產經營地:(陜西省榆林市榆陽區陜西省榆林市榆陽區金雞灘鎮上河村),原生產經營地所在行政區劃:(陜西省榆林市榆陽區) | 2021-02-02 |
負責人變更 | 張宏偉 | 楊國祥 | 2021-02-02 |
高級管理人員備案 | 姓名: 馮艷; : ; 職位: 監事 [新增] 姓名: 呼延斌; : ; 職位: 董事 [新增] 姓名: 胡文革; : ; 職位: 總經理 姓名: 燕雄; : ; 職位: 董事 [新增] 姓名: 張宏偉; : ; 職位: 董事長 [新增] | 姓名: 陳 鵬; : ; 職位: 監事 [退出] 姓名: 胡文革; : ; 職位: 總經理 姓名: 李奴平; : ; 職位: 董事 [退出] 姓名: 劉寧平; : ; 職位: 董事 [退出] 姓名: 楊國祥; : ; 職位: 董事長 [退出] | 2021-02-02 |
經營范圍變更 | 火電廠投資(僅限以公司自有資產)建設及經營管理,電力及煤炭資源的綜合利用;電力、熱力的生產、經營、銷售和服務;房屋租賃。(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火電廠投資建設及經營管理,電力及煤炭資源的綜合利用;電力、熱力的生產、經營、銷售和服務;房屋租賃。(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2019-11-07 |
換照 | - | - | 2019-11-07 |
企業類型變更 |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 有限責任公司 | 2018-11-29 |
章程修正案備案 | - | - | 2018-11-29 |
投資人變更 | 企業名稱: 陜西銀河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出資額: 9660; 百分比: 21 企業名稱: 陜西榆林能源集團榆神煤電有限公司; 出資額: 36340( + 2533.33333% ); 百分比: 79 | 企業名稱: 陜西榆林能源集團榆神煤電有限公司; 出資額: 1380; 百分比: 3 企業名稱: 陜西銀河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出資額: 9660; 百分比: 21 企業名稱: 陜西銀河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出資額: 34960; 百分比: 76 [退出] | 2018-11-29 |
陜西銀河榆林發電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楊國祥 | 董事長 |
王榮澤 | 董事 |
李奴平 | 董事 |
楊玉林 | 董事 |
呼延斌 | 董事 |
孟勛彪 | 監事 |
李麟 | 監事 |
劉寧平 | 監事 |
楊國祥 | 董事長 |
陜西銀河榆林發電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0892201409_06015 | 一、違法事實通過對2011年度檢查,我們發現該單位主要在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方面存在以下問題:(一)印花稅經檢查核實,本期應納稅額2375元,查補稅額2375元,其中購銷合同稅目1249元、貨物運輸合同稅目1126元。1、由于納稅人原因,采用不進行納稅申報的手段,少繳稅款1249元,具體為:經檢查核實,發現該單位,購銷合同4163356.50元(本)未繳納印花稅,造成少繳印花稅1249元。2、由于納稅人原因,采用不進行納稅申報的手段,少繳稅款1126元,具體為:通過檢查,發現該單位在申報時因適用稅率錯誤,造成少繳印花稅1126元。(二)城鎮土地使用稅經檢查核實,本期應納稅額93800元,查補稅額93800元,其中榆林市榆陽區稅目93800元。1、由于納稅人原因,采用不進行納稅申報的手段,少繳稅款93800元,具體為:經檢查核實,發現該單位,榆陽區市區二等地區應稅土地面積13400平方米未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造成少繳城鎮土地使用稅93800元。通過對2012年度檢查,我們發現該單位主要在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方面存在以下問題:(一)印花稅經檢查核實,本期應納稅額2698元,查補稅額2698元,其中購銷合同稅目1441.50元、貨物運輸合同稅目1256.50元。1、由于納稅人原因,采用不進行納稅申報的手段,少繳稅款1256.50元,具體為:通過檢查,發現該單位在申報時因適用稅率錯誤,造成少繳印花稅1256.50元。2、由于納稅人原因,采用不進行納稅申報的手段,少繳稅款1441.50元,具體為:經檢查核實,發現該單位,購銷合同4805020.50元(本)未繳納印花稅,造成少繳印花稅1441.50元。(二)城鎮土地使用稅經檢查核實,本期應納稅額93800元,查補稅額93800元,其中榆林市榆陽區稅目93800元。1、由于納稅人原因,采用不進行納稅申報的手段,少繳稅款93800元,具體為:經檢查核實,發現該單位,榆陽區市區二等地區應稅土地面積13400平方米未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造成少繳城鎮土地使用稅93800元。通過對2013年度檢查,我們發現該單位主要在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方面存在以下問題:(一)印花稅經檢查核實,本期應納稅額3041.10元,查補稅額3041.10元,其中購銷合同稅目1838.90元、貨物運輸合同稅目1202.20元。1、由于納稅人原因,采用不進行納稅申報的手段,少繳稅款1838.90元,具體為:經檢查核實,發現該單位,購銷合同6129731.20元(本)未繳納印花稅,造成少繳印花稅1838.90元。2、由于納稅人原因,采用不進行納稅申報的手段,少繳稅款1202.20元,具體為:通過檢查,發現該單位在申報時因適用稅率錯誤,造成少繳印花稅1202.20元。(二)城鎮土地使用稅經檢查核實,本期應納稅額93800元,查補稅額93800元,其中榆林市榆陽區稅目93800元。1、由于納稅人原因,采用不進行納稅申報的手段,少繳稅款93800元,具體為:經檢查核實,發現該單位,榆陽區市區二等地區應稅土地面積13400平方米未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造成少繳城鎮土地使用稅93800元。 | 榆林市地方稅務局 | 定性與處罰意見1、由于納稅人原因,采用不進行納稅申報手段,少繳印花稅稅款1126元定性為不進行納稅申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處于1倍的罰款1126元。2、由于納稅人原因,采用不進行納稅申報手段,少繳印花稅稅款1256.5元定性為不進行納稅申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處于1倍的罰款1256.5元。3、由于納稅人原因,采用不進行納稅申報手段,少繳印花稅稅款1838.9元定性為不進行納稅申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處于1倍的罰款1838.9元。4、由于納稅人原因,采用不進行納稅申報手段,少繳印花稅稅款1441.5元定性為不進行納稅申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處于1倍的罰款1441.5元。5、由于納稅人原因,采用不進行納稅申報手段,少繳印花稅稅款1249元定性為不進行納稅申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處于1倍的罰款1249元。6、由于納稅人原因,采用不進行納稅申報手段,少繳印花稅稅款1202.2元定性為不進行納稅申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處于1倍的罰款1202.2元。7、由于納稅人原因,采用不進行納稅申報手段,少繳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款93800元定性為不進行納稅申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處于1倍的罰款93800元。8、由于納稅人原因,采用不進行納稅申報手段,少繳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款93800元定性為不進行納稅申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處于1倍的罰款93800元。9、由于納稅人原因,采用不進行納稅申報手段,少繳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款93800元定性為不進行納稅申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處于1倍的罰款93800元。以上共計處于罰款289514.10元。沒收非法所得0元。 | 2014-08-18 | |
陜價檢處罰[2016]35號 | 二氧化硫超標排放 | 陜西省物價局 | 沒收超限值時段的環保電價款244646.60元,對二氧化硫超標排放超限值行為處罰款23801.88元。 | 2016-06-27 |
陜西銀河榆林發電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原告白浪浪與被告馬增元、陜西銀河榆林發電有限公司、永安財產保股份有限公司陜西分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民事判決書 | 2014-12-15 | (2014)榆民初字第04092號 |
原告白浪浪與被告馬增元、陜西銀河榆林發電有限公司、永安財產保 | 2014-10-21 | (2014)榆民初字第03833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