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縣天民昂州煤炭有限公司,位于川西咽喉雅安,四川省雅安市天全縣紫石鄉腳基坪,于2005年04月19日在雅安成立。在張儉帶領下,天民昂州煤炭已經為客戶提供了20年優質的服務,公司主要提供原煤生產及銷售本企業生產的原煤, 歡迎各界朋友蒞臨參觀、指導和業務洽談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四川省雅安市天全縣紫石鄉腳基坪
- 固定電話:
- (0835)
- 經理:
- 袁為明
- 郵政編碼:
- 625500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其他聯系方式
座機號碼 | 0835-7382399 |
手機號碼 | 13558914486 |
手機號碼 | 13568761166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天全縣天民昂州煤炭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興隆縣天民化工有限公司 | 35.72% | 人民幣714.4萬元 |
西藏磐霖商貿有限公司 | 64.28% | 人民幣1285.6萬元 |
天全縣天民昂州煤炭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袁金保 | 張儉 | 2022-08-31 |
章程備案 | - | 無 | 2022-08-31 |
經營范圍變更 | 許可項目:煤炭開采;道路貨物運輸(不含危險貨物)。(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煤炭及制品銷售。(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 許可項目:煤炭開采(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煤炭及制品銷售(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 2022-08-31 |
高級管理人員備案 | 張樹義 袁金保 [新增] 陳國平 | 張樹義 張儉 [退出] 陳國平 | 2022-08-31 |
經營范圍變更 | 許可項目:煤炭開采(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煤炭及制品銷售(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 原煤生產及銷售本企業生產的原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2021-11-01 |
章程備案 | - | 無 | 2021-11-01 |
高級管理人員備案 | 張樹義 陳國平 [新增] 張儉 | 張樹義 張志國 [退出] 張儉 | 2021-11-01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張儉 | 張志國 | 2017-06-16 |
董事備案 | 張儉 [新增] 張志國 張樹義 | 袁溈明 [退出] 張志國 張樹義 | 2017-06-16 |
高級管理人員備案 | 張儉 [新增] 張志國 張樹義 | 袁溈明 [退出] 張志國 張樹義 | 2017-06-16 |
天全縣天民昂州煤炭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張樹義 | 董事 |
袁溈明 | 董事長 |
張儉 | 經理 |
袁衛生 | 監事 |
天全縣天民昂州煤炭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邱良贊與天全縣天民昂州煤炭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 2016-07-25 | (2016)川18民終675號 |
王登科與天全縣天民昂州煤炭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案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6-06-15 | ???(2016)川1825民初89號 |
翁瑞清與天全縣天民昂州煤炭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一審民事裁定書 | 2016-11-06 | (2016)川1825民初772號 |
陳德平交通肇事案一審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 | 2016-11-10 | (2016)川1825刑初72號 |
伍賢章與天全縣天民昂州煤炭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 2016-10-18 | (2016)川18民終1042號 |
王登科與天全縣天民昂州煤炭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 2016-10-18 | (2016)川18民終1043號 |
嚴彬與天全縣天民昂州煤炭有限公司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責任糾紛案執行裁定書 | 2016-08-17 | (2016)川1825執317號 |
王登科與天全縣天民昂州煤炭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案一審刑事判決書 | 2016-06-15 | ???(2016)川1825民初89號 |
嚴彬與天全縣天民昂州煤炭有限公司、天全縣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天全縣交通局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責任糾紛案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5-10-19 | (2015)天全民初字第260號 |
邱良贊與天全縣天民昂州煤炭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案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6-03-23 | (2015)天全民初字第790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