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著“捷來爾”人對手動工具行業的摯愛,我們努力開拓銳意進取并堅信,新世紀必將是新環保的世紀。綠色動力源必將大行其道,我們深知過硬的產品質量、良好的售后服務是企業的生存之本。目前,我們的產品已經銷售到歐洲,美國、亞洲和中東地區的20多個國家。憑著真誠、敬業、穩健和一如既往的執著,我們將做的更好。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浙江省永康市經濟開發區科創路318號
- 固定電話:
- (0579)
- 經理:
- 程美曉
- 郵政編碼:
- 321300
- 傳真號碼:
- 86 579 87151368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其他聯系方式
座機號碼 | 0579-87151398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 法人名稱:
- 浙江捷來爾工具有限公司
- 簡稱:
- 捷來爾工具
- 主要經營產品:
- 黃油槍 , 等離子電視機架 , 焊接車 , 工作臺 , 裝潢工具 , 手動工具
- 經營范圍:
- 五金工具、園林工具、氣動工具、機械設備、家用電器、不銹鋼制品、塑料制品,汽車配件、摩拖車配件(不含發動機),鋼質家具、辦公用具、酒店用具、健身器材、戶外休閑用品制造、銷售;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業務
- 營業執照號碼:
- 330784000096565
- 發證機關:
- 永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法人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 經營期限:
- 永久
- 經營狀態:
- 存續
- 成立時間:
- 2000年03月28日
- 注冊資本:
- 人民幣568萬 (萬元)
- 所屬行業:
- 其他焊接材料與附件
- 所屬城市黃頁:
- 永康企業網
- 順企編碼:
- 15458352
浙江捷來爾工具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何俊慜 | 89.44% | 人民幣508萬元 |
何曉君 | 10.56% | 人民幣60萬元 |
浙江捷來爾工具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經營期限變更 | 營業期限至: 營業期限至: 長期 | 營業期限至: 2020-03-28 | 2019-11-15 |
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24433 | 注冊號:96565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03-24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24433 | 注冊號:96565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03-24 | |
名稱變更 | 浙江捷來爾工具有限公司 | 浙江捷萊爾工具有限公司 | 2011-08-19 |
一般經營項目變更 | 一般經營項目: 五金工具、園林工具、氣動工具、機械設備、家用電器、不銹鋼制品、塑料制品,汽車配件、摩拖車配件(不含發動機),鋼質家具、辦公用具、酒店用具、健身器材、戶外休閑用品制造、銷售;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業務 | 一般經營項目: 五金工具、園林工具、氣動工具、機械設備、家用電器、不銹鋼制品、塑料制品,汽車配件、摩拖車配件(不含發動機),鋼質家具、辦公用具、酒店用具制造、銷售;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業務 | 2011-08-19 |
變更注冊號 | 注冊號: 96565 | 注冊號: 864 | 2010-12-24 |
注冊號升級 | 注冊號: | 注冊號: 64 | 2010-12-24 |
集團編號升級 | 注冊號: | 注冊號: 64 | 2010-12-24 |
注冊號: 96565 | 注冊號: 864 | 2010-12-24 | |
住所變更 | 住所: 永康市經濟開發區科創路號 郵政編碼: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東城 | 住所: 永康市東城街道蘇溪工業區陶瓷廠內 郵政編碼: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東城 | 2010-12-23 |
浙江捷來爾工具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何俊慜 | 執行董事 |
何俊慜 | 經理 |
何曉君 | 監事 |
浙江捷來爾工具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永城執園罰決字〔2016〕1001號 | 市城管局 | 永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永城執園罰決字〔2016〕1001號
當事人基本情況:浙江捷來爾工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俊慜。 根據職能職責,本機關于2015年12月21日對浙江捷來爾工具有限公司坐落永康市經濟開發區科創路318號的建設項目涉違法建設的行為予以立案調查?,F已查明,浙江捷來爾工具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之一倉裝配車間已于2008年5月取得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許可證號:建字第2008工程k0751014號。2008年5月至2009年10月,該公司未經規劃部門批準,擅自改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確定的房屋用途進行建設,裝配車間第一層至第三層現作為辦公樓使用,第四層至第六層現作為宿舍樓使用,在屋頂增建加層,增建建筑面積119平方米。具體建設情況如下:建筑占地492.37平方米,第一層建筑面積492.37平方米,第二層建筑面積(三四五層同)535.25平方米,第六層建筑面積216.53平方米,總建筑面積2849.90平方米,地上六層。 本機關認為浙江捷來爾工具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一款關于“房屋使用人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確定的用途使用房屋。確需臨時改變房屋用途的,應當經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批準,并按照城市、縣人民政府的規定交納土地收益金”和第四十一條關于“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許可內容進行建設。確需變更許可內容的,應當經原審批機關批準。變更許可內容違反規劃條件的,不得批準”的規定,已構成違法。具體有現場檢查(勘驗)筆錄、調查(詢問)筆錄、房屋建筑面積測繪成果書等證據為憑。現依據《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五十九條之規定,以及2014年7月8日永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4〕34號《華龍機電有限公司等14家企業規劃驗收遺留問題協調會紀要》關于“對改變規劃審批用途的行為,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下的,處以一次性2萬元罰款;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處以一次性4萬元罰款”和“對少批多建的,由城管執法部門根據經濟開發區出具的規劃可調整情況說明,按照單體建筑總造價的7%予以處罰”的精神,擬對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改變裝配車間用途,處以罰款計人民幣貳萬元整(¥20000); 2、少批多建裝配車間,處以單體建筑總造價(2849.90平方米*460元/平方米)7%的罰款,計人民幣玖萬壹仟柒佰陸拾陸元整(¥91766); 上述共計人民幣壹拾壹萬壹仟柒佰陸拾陸元整(¥111766)。
限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至中國建設銀行永康市支行各儲蓄網點,賬號*48。逾期不繳納罰款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永康市人民政府或者金華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直接向永康市人民法院起訴。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永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二○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 2016-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