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城市發展投資有限公司,位于以群島建立的地級市舟山,沈家門泗灣路1號,于2003年09月15日在舟山成立。公司資金充裕,注冊資本1000(萬元),在林盛國帶領下,發展投資已經為客戶提供了22年優質的服務,公司主要提供負責城區開發建設,承攬政府性基本建設項目和行政事業及國有企業等單位的基本建設項目, 歡迎各界朋友蒞臨參觀、指導和業務洽談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沈家門泗灣路1號 -
- 固定電話:
- (0580)3050916
- 經理:
- 王行躍
- 郵政編碼:
- 316100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其他聯系方式
座機號碼 | 0580-3800897 |
座機號碼 | 0580-3083008 |
座機號碼 | 0580-6876619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 法人名稱:
- 舟山市普陀城市發展投資有限公司
- 簡稱:
- 發展投資
- 主要經營產品:
- 負責城區開發建設 , 承攬政府性基本建設項目和行政事業及國有企業等單位的基本建設項目
- 經營范圍:
- 一般經營項目:組織實施普陀城區北部片區開發建設,承攬政府性基本建設項目和行政事業及國有企業等單位的基本建設項目(凡涉及許可證制度的憑證經營),農業綜合開發經營,建筑材料、金屬材料、石材銷售。
- 營業執照號碼:
- 330903000023903
- 發證機關:
- 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自由貿易試驗區分局
- 法人類型:
-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 經營期限:
- 永久
- 經營狀態:
- 存續
- 成立時間:
- 2003年09月15日
- 職員人數:
- 10人
- 注冊資本:
- 1000(萬元) (萬元)
- 所屬行業:
- 咨詢、投資、加盟 » 普陀區咨詢、投資、加盟
- 所屬城市黃頁:
- 舟山企業網 » 普陀區 » 普陀區沈家門
- 順企編碼:
- 16444586
舟山市普陀城市發展投資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舟山市普陀區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 | 50% | 人民幣5090.0萬元 |
舟山普陀城市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 50% | 人民幣5090.0萬元 |
舟山市普陀城市發展投資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章程修正案備案 | - | - | 2021-10-26 |
經營范圍變更 | 許可項目:建設工程施工(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一般項目:建筑材料銷售;金屬材料銷售;停車場服務;非居住房地產租賃;廣告設計、代理;廣告制作;廣告發布;住房租賃;組織實施普陀城區北部片區開發建設,承攬政府性基本建設項目和行政事業及國有企業等單位的基本建設項目(凡涉及許可證制度的憑證經營),農業綜合開發經營(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 組織實施普陀城區北部片區開發建設,承攬政府性基本建設項目和行政事業及國有企業等單位的基本建設項目(凡涉及許可證制度的憑證經營),農業綜合開發經營,建筑材料、金屬材料、石材銷售。 | 2021-10-26 |
章程修正案備案 | - | - | 2020-09-09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劉緯 | 趙軍波 | 2020-09-09 |
企業聯絡人員、財務人員 | 現聯絡員姓名:傅對紅; 現聯絡員固定電話:; 現聯絡員移動電話: ; 現聯絡員電子郵箱:; 現聯絡員身份:; 現聯絡人員:; 現財務負責人姓名:傅對紅; 現財務負責人固定電話:; 現財務負責人移動電話:; 現財務負責人電子郵箱:; 現財務負責人證件名稱:; 現財務負責人身份: | 原聯絡員姓名:傅對紅; 原聯絡員固定電話:; 原聯絡員移動電話: ; 原聯絡員電子郵箱:; 原聯絡員身份:; 原聯絡人員:; 原財務負責人姓名:夏良波; 原財務負責人固定電話:; 原財務負責人移動電話:; 原財務負責人電子郵箱:; 原財務負責人證件名稱:; 原財務負責人身份: | 2020-09-09 |
高級管理人員備案 | 姓名: 傅對紅; : ; 職位: 董事; [新增] 姓名: 劉緯; : ; 職位: 董事長; [新增] 姓名: 劉緯; : ; 職位: 經理; [新增] 姓名: 劉莉莉(職工); : ; 職位: 監事; [新增] 姓名: 吳華杰(職工); : ; 職位: 監事; [新增] 姓名: 夏良波; : ; 職位: 董事; [新增] 姓名: 莊妍; : ; 職位: 監事會主席; [新增] 姓名: 徐忠旦; : ; 職位: 董事; [新增] 姓名: 林芷伊; : ; 職位: 監事; [新增] 姓名: 許迪靜; : ; 職位: 監事; [新增] 姓名: 黃成華; : ; 職位: 董事; | 姓名: 何梅(職工); : ; 職位: 監事; [退出] 姓名: 余懿洋; : ; 職位: 監事; [退出] 姓名: 尤虹波(職工); : ; 職位: 監事; [退出] 姓名: 張燕; : ; 職位: 董事; [退出] 姓名: 方照文; : ; 職位: 董事; [退出] 姓名: 趙軍波; : ; 職位: 董事長; [退出] 姓名: 趙軍波; : ; 職位: 經理; [退出] 姓名: 郭文舟; : ; 職位: 監事; [退出] 姓名: 金申; : ; 職位: 董事; [退出] 姓名: 陸利斌(主席); : ; 職位: 監事; [退出] 姓名: 黃成華; : ; 職位: 董事; | 2020-09-09 |
登記機關變更 | 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自由貿易試驗區分局 | 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普陀分局 | 2020-09-09 |
住所變更 | 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舟山市普陀區東港街道麒麟街號三層辦公用房室 |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區東港街道康騰路號康騰大廈七樓 | 2020-09-09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趙軍波 | 林盛國 | 2017-11-27 |
章程備案 | - | - | 2017-11-27 |
舟山市普陀城市發展投資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顧永定 | 董事長兼總經理 |
何梅(職工) | 監事 |
郭文舟 | 監事 |
余懿洋 | 監事 |
黃成華 | 董事 |
張燕 | 董事 |
方照文 | 董事 |
金申 | 董事 |
陸利斌(主席) | 監事 |
尤虹波(職工) | 監事 |
舟山市普陀城市發展投資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舟地稅稽罰〔2015〕38號 | 市地稅局 | 我局于2015年7月22日至2015年9月14日對你單位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的涉稅情況進行了檢查,違法事實及處罰決定如下: 一、違法事實 1.你單位2013年度在銷售不動產時以“煤氣開戶費”名義向購房戶收取的價外費用共計77500元,賬記“預付工程款”科目,未計入營業收入。少申報繳納營業稅3875元、城市維護建設稅271.25元。 2.你單位2014年度在銷售不動產時以“煤氣開戶費”名義向購房戶收取的價外費用共計77500元,賬記“預付工程款”科目,未計入營業收入。少申報繳納營業稅3875元、城市維護建設稅271.25元。 (二)印花稅 1.你單位2013年度共簽訂合同共計12份,總金額共計521780193元,均未粘貼印花稅票,合計未申報繳納印花稅75034.10元。 2.你單位2014年度共簽訂合同20份,合同總金額共計563490708元,均未粘貼印花稅票,合計未申報繳納印花稅92619.80元。 (三)個人所得稅 1.你單位2013年度應代扣代繳職工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89777.80元,已代扣代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1828.10元,少代扣代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87949.70元。 2.你單位2014年度應代扣代繳職工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118669.77元,已代扣代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1998.80元,少代扣代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116670.97元。 二、處罰決定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處少繳營業稅7750元、城市維護建設稅542.50元的百分之五十罰款計金額4146.25元。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定,處未申報繳納印花稅167653.90元的百分之五十罰款計金額83826.95元。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對你單位應扣未扣個人所得稅204620.67元處百分之五十罰款計金額102310.34元。 以上應繳款項共計190283.54元。限你單位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到舟山市普陀地方稅務局沈家門第二稅務分局繳納入庫。到期不繳納罰款,我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可以對你單位采取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的措施。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舟山市地方稅務局或舟山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向定海區人民法院起訴。如對處罰決定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的,我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實施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 2015-10-16 | ||
舟地稅稽罰〔2015〕38號 | 市地稅局 | 舟山市普陀城市發展投資有限公司: 我局對你單位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的涉稅情況進行了檢查,違法事實及處罰決定如下: 一、違法事實 1.你單位2013年度在銷售不動產時以“煤氣開戶費”名義向購房戶收取的價外費用共計77500元,未計入營業收入。少申報繳納營業稅3875元、城市維護建設稅271.25元。 2.你單位2014年度在銷售不動產時以“煤氣開戶費”名義向購房戶收取的價外費用共計77500元,未計入營業收入。少申報繳納營業稅3875元、城市維護建設稅271.25元。 (二)印花稅 1.你單位2013年度簽訂合同共計12份,合同總金額共計521780193元,均未粘貼印花稅票,合計未申報繳納印花稅75034.10元。 2.你單位2014年度簽訂合同共計20份,合同總金額共計563490708元,均未粘貼印花稅票,合計未申報繳納印花稅92619.80元。 (三)個人所得稅 1.你單位2013年度應代扣代繳職工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89777.80元,已代扣代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1828.10元,少代扣代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87949.70元。 2.你單位2014年度應代扣代繳職工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118669.77元,已代扣代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1998.80元,少代扣代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116670.97元。 二、處罰決定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對少繳營業稅7750元、城市維護建設稅542.50元的行為罰款4146.25元。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對未申報繳納印花稅167653.90元的行為罰款83826.95元。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對你單位應扣未扣個人所得稅204620.67元的行為罰款102310.34元。 以上應繳款項共計190283.54元。限你單位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到舟山市普陀地方稅務局沈家門第二稅務分局繳納入庫。到期不繳納罰款,我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可以對你單位采取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的措施。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舟山市地方稅務局或舟山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向定海區人民法院起訴。如對處罰決定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的,我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實施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 2015-10-16 |
舟山市普陀城市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投資的公司
投資企業 | 法人代表 | 地址 | 出資比例 |
---|---|---|---|
舟山市邦盛貿易有限公司 | 夏良波 | 舟山市普陀區勾山街道舵岙花苑37幢302室 | 100% |
舟山市普基置業有限公司 | 夏良波 | 舟山市普陀區勾山街道康騰路18號康騰大廈7樓 | 100% |
舟山市普陀城市發展投資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分公司名稱 | 地址 | 成立時間 |
---|---|---|
舟山市普陀城市發展投資有限公司農業綜合開發分公司 | 舟山市普陀區勾山街道舵岙路99號 | 2004-09-08 00:00:00.000 |
相關黃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