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昌國路63號 -
- 固定電話:
- (0580)2260019
- 經理:
- 陸文龍B
- 郵政編碼:
- 316000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其他聯系方式
座機號碼 | 0580-2043076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 法人名稱:
- 浙江太平洋臨港發展有限公司
- 簡稱:
- 太平洋臨港發展
- 主要經營產品:
- 工業園區內標準廠房建設與經營 , 房地產開發經營 , 建筑 , 旅游項目開發等
- 經營范圍:
- 一般經營項目:房地產開發經營(憑證經營);柜臺租賃;日用百貨、文化體育用品、五金交電、針紡織品、服裝鞋帽、鐘表眼鏡、日用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及易制毒品)的銷售。
- 營業執照號碼:
- 913309007519043422
- 發證機關:
- 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法人類型:
-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 地區編碼:
- 330900
- 組織機構代碼:
- 75190434-2
- 核準日期:
- 2016-04-27
- 經營期限:
- 2033-06-30
- 經營狀態:
- 存續
- 成立時間:
- 2003年07月01日
- 職員人數:
- 50人
- 注冊資本:
- 6050 萬元人民幣 (萬元)
- 所屬行業:
- 房地產開發商 » 定海區房地產開發商
- 所屬城市黃頁:
- 舟山企業網 » 定海區 » 定海區昌國
- 順企編碼:
- 16438398
浙江太平洋臨港發展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浙江華定集團有限公司 | 50% | 人民幣3025萬元 |
舟山太平洋百貨有限公司 | 50% | 人民幣3025萬元 |
浙江太平洋臨港發展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企業聯絡人員、財務人員 | 現聯絡員姓名:何瓊; 現聯絡員固定電話:; 現聯絡員移動電話: ; 現聯絡員電子郵箱:; 現聯絡員身份:; 現聯絡人員:; 現財務負責人姓名:何瓊; 現財務負責人固定電話:; 現財務負責人移動電話:; 現財務負責人電子郵箱:; 現財務負責人證件名稱:; 現財務負責人身份: | 原聯絡員姓名:胡信芬; 原聯絡員固定電話:; 原聯絡員移動電話: ; 原聯絡員電子郵箱:; 原聯絡員身份:; 原聯絡人員:; 原財務負責人姓名:陸冬紅; 原財務負責人固定電話:; 原財務負責人移動電話:; 原財務負責人電子郵箱:; 原財務負責人證件名稱:; 原財務負責人身份: | 2021-10-19 |
出資比例備案 | 企業名稱: 浙江華定集團有限公司; ; ; 企業名稱: 舟山太平洋百貨有限公司; ; ; | 企業名稱: 浙江華定集團有限公司; ; ; | 2021-10-19 |
企業類型變更 |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 2021-10-19 |
投資人備案 | 企業名稱: 浙江華定集團有限公司; ; ; 企業名稱: 舟山太平洋百貨有限公司; ; ; [新增] | 企業名稱: 浙江華定集團有限公司; ; ; | 2021-10-19 |
章程備案 | - | - | 2021-10-19 |
經營范圍變更 | 房地產開發經營(憑證經營);柜臺租賃;日用百貨、文化體育用品、五金交電、針紡織品、服裝鞋帽、鐘表眼鏡、日用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及易制毒品)的銷售;房地產信息咨詢服務;中介服務;銷售策劃;社會信息咨詢服務;企業管理服務。 | 房地產開發經營(憑證經營);柜臺租賃;日用百貨、文化體育用品、五金交電、針紡織品、服裝鞋帽、鐘表眼鏡、日用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及易制毒品)的銷售。 | 2019-12-30 |
管轄單位變更 | 定海城南所 | 定海城南所 | 2019-12-30 |
企業類型變更 |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 2019-07-08 |
章程備案 | - | - | 2019-07-08 |
出資比例備案 | 企業名稱: 浙江華定集團有限公司; ; ; | 企業名稱: 浙江華定集團有限公司; ; ; 企業名稱: 舟山太平洋百貨有限公司; ; ; | 2019-07-08 |
浙江太平洋臨港發展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張秀紅 | 監事 |
劉躍忠 | 監事 |
余偉國 | 董事長 |
繆艷萍 | 副董事長 |
俞良善 | 董事 |
林紀浩 | 董事 |
張交才 | 董事 |
林紀浩 | 總經理 |
浙江太平洋臨港發展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舟國稅稽罰〔2016〕15號 | 市國稅局 | (一)2012年至2013年,你公司將個人旅游費用在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列支,其中2012年用于新馬泰旅游共計124850元,2013年用于山西旅游36200元。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未作納稅調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第(八)項規定,與取得收入無關的支出不予扣除。 2012年度企業發生的職工費利費支出2525193元,已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扣除限額210310.94元,同年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已作納稅調整422089元,調增2012年度應納稅所得額82641.91元; 2013年度企業發生的職工費利費支出218386.67元,已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扣除限額182606.90元,同年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已作納稅調整35779.77元,調增2013年度應納稅所得額420.23元。 (二)2012年5月,你公司將員工個人在舟山東方明珠大酒店的消費支出,分別在管理費用-其他科目中列支48300元、在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科目中列支51700元。2012年度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未作納稅調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第(八)項規定,與取得收入無關的支出不予扣除,共調增2012年應納稅所得額79320元。 (三)2012年2月,你公司為了讓購房客戶盡快辦理按揭貸款,向銀行支付了600000元個人貸款手續費支出,并在財務費用中列支。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未作納稅調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第(八)項規定,與取得收入無關的支出不予扣除。調增2012年應納稅所得額600000元。 綜上所述,共調增2012年應納稅所得額761961.91元,按25%適用稅率,少繳企業所得稅190490.47元;調增2013年度應納稅所得額420.23元,按25%適用稅率,少繳企業所得稅1056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49號)第六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你公司上述少繳2012和2013年度企業所得稅的行為已構成偷稅。 上述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49號)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對你公司2012和2013年度企業所得稅涉稅違法行為作出如下處罰決定: 對少繳納企業所得稅190595.53元處以50%罰款95297.76元。 | 2016-05-05 |
浙江太平洋臨港發展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杭州寶格珠寶有限公司與舟山太平洋百貨有限公司、浙江太平洋臨港發展有限公司聯營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 2017-01-03 | (2016)浙0902民初4548號 |
浙江太平洋臨港發展有限公司投資的公司
投資企業 | 法人代表 | 地址 | 出資比例 |
---|---|---|---|
舟山太平洋百貨有限公司 | 繆艷萍 | 舟山市定海區解放西路106號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