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東辰船舶工程服務有限公司,位于以群島建立的地級市舟山,舟山市普陀區六橫鎮浙江東鵬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內,于2012年02月27日在舟山成立。在梅小波帶領下,東辰船舶工程服務已經為客戶提供了13年優質的服務,公司主要提供一般經營項目:以服務外包方式從事船舶修造,船舶配件、建筑材料銷售, 歡迎各界朋友蒞臨參觀、指導和業務洽談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舟山市普陀區六橫鎮浙江東鵬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內
- 固定電話:
- (0580)6080288
- 經理:
- 梅小波
- 郵政編碼:
- 316000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其他聯系方式
手機號碼 | 13867228107 |
手機號碼 | 13868213638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 法人名稱:
- 舟山東辰船舶工程服務有限公司
- 簡稱:
- 東辰船舶工程服務
- 主要經營產品:
- 未提供
- 經營范圍:
- 一般經營項目:以服務外包方式從事船舶修造,船舶配件、建筑材料(不含危險化學品和易制毒物質)銷售。
- 營業執照號碼:
- 91330901590594653C
- 發證機關:
- 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六橫分局
- 法人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 地區編碼:
- 330901
- 組織機構代碼:
- 59059465-3
- 核準日期:
- 2016-01-14
- 經營期限:
- 2032-02-26
- 經營狀態:
- 存續
- 成立時間:
- 2012年02月27日
- 所屬行業:
- 工程管理公司 » 普陀區工程管理公司
- 所屬城市黃頁:
- 舟山企業網 » 普陀區 » 普陀區六橫鎮
- 順企編碼:
- 16435605
舟山東辰船舶工程服務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朱雷 | 51.6% | 人民幣129萬元 |
梅小波 | 48.4% | 人民幣121萬元 |
舟山東辰船舶工程服務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章程備案 | - | - | 2019-02-28 |
住所變更 |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區六橫鎮五星社區村西坑號 | 舟山市普陀區六橫鎮龍山中心村龍浦半日浦路號 | 2019-02-28 |
出資比例備案 | 姓名: 朱雷; ; 百分比: .% 姓名: 梅小波; ; 百分比: .% | 姓名: 朱雷; ; 百分比: .% 姓名: 梅小波; ; 百分比: .% | 2019-02-28 |
高級管理人員備案 | 姓名: 朱雷; : ; 職位: 執行董事 姓名: 朱雷; : ; 職位: 經理 姓名: 梅小波; : ; 職位: 監事 | 姓名: 朱雷; : ; 職位: 監事 姓名: 梅小波; : ; 職位: 經理 姓名: 梅小波; : ; 職位: 執行董事 | 2019-02-28 |
出資方式備案 | 姓名: 朱雷; ; 出資形式: 貨幣 姓名: 梅小波; ; 出資形式: 貨幣 | 姓名: 朱雷; ; 出資形式: 貨幣 姓名: 梅小波; ; 出資形式: 貨幣 | 2019-02-28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朱雷 | 梅小波 | 2019-02-28 |
出資日期備案 | 姓名: 朱雷; 出資日期: 2029-02-28 姓名: 梅小波; 出資日期: | 姓名: 朱雷; 出資日期: 姓名: 梅小波; 出資日期: | 2019-02-28 |
住所變更 | 住所: 舟山市普陀區六橫鎮龍山中心村龍浦半日浦路號 郵政編碼: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六橫鎮 | 住所: 舟山市普陀區六橫鎮浙江東鵬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內 郵政編碼: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六橫鎮 | 2016-01-14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朱雷; 出資額: ; 百分比: .% 姓名: 梅小波; 出資額: ; 百分比: .% | 姓名: 朱雷; 出資額: ; 姓名: 梅小波; 出資額: ; | 2016-01-14 |
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94653C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無 | 2016-01-14 |
舟山東辰船舶工程服務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梅小波 | 執行董事 |
朱雷 | 監事 |
梅小波 | 經理 |
舟山東辰船舶工程服務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普]安監管罰第19號 | 區安監局 | 2016年5月11日,我局六橫分局會同執法大隊,在浙江東鵬船舶修造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外包隊舟山東辰船舶工程服務有限公司一工人無電焊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作業。我局當即開具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普安監管現決〔2016〕15號),責令該工人立即停止電焊作業。該工人存在無電焊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作業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的規定,依法應對舟山東辰船舶工程服務有限公司予以處罰。鑒于該名工人是新進員工,作為學徒工學習電焊,偶爾從事電焊作業,且在危險因素相對較少的車間內進行電焊作業,因此酌定從輕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七)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的規定,決定對舟山東辰船舶工程服務有限公司處罰如下:處罰款人民幣2000元的行政處罰。 | 2016-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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