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嵊泗縣菜園鎮東海路41號 -
- 固定電話:
- 0580-5580349
- 經理:
- 金文定
- 電子郵件:
- sunshine0888@163.com
- 郵政編碼:
- 202450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其他聯系方式
電子郵箱 | sunshine0888@163.com |
座機號碼 | 0580-5580349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嵊泗金弘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金文定 | 70% | 人民幣700萬元 |
夏斌 | 15% | 人民幣150萬元 |
夏芬 | 10% | 人民幣100萬元 |
方明星 | 3.5% | 人民幣35萬元 |
顧熠娜 | 1.5% | 人民幣15萬元 |
嵊泗金弘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顧熠娜; 出資額: ; 百分比: .% 姓名: 方明星; 出資額: ; 百分比: .% 姓名: 夏芬; 出資額: ; 姓名: 夏斌; 出資額: ; 姓名: 金文定; 出資額: ; | 姓名: 顧熠娜; 出資額: ; 百分比: .% 姓名: 方明星; 出資額: ; 百分比: .% 姓名: 陳兆軍; 出資額: ; [退出] 姓名: 夏斌; 出資額: ; 姓名: 夏芬; 出資額: ; 姓名: 金文定; 出資額: ; | 2016-11-15 |
投資人變更 | 姓名: 顧熠娜; 出資額: 15; 百分比: 1.5%姓名: 方明星; 出資額: 35; 百分比: 3.5%姓名: 夏芬; 出資額: 100; 百分比: 10%姓名: 夏斌; 出資額: 150; 百分比: 15%姓名: 金文定; 出資額: 700; 百分比: 70% | 姓名: 顧熠娜; 出資額: 15; 百分比: 1.5%姓名: 方明星; 出資額: 35; 百分比: 3.5%姓名: 陳兆軍; 出資額: 50; 百分比: 5%姓名: 夏斌; 出資額: 100; 百分比: 10%姓名: 夏芬; 出資額: 100; 百分比: 10%姓名: 金文定; 出資額: 700; 百分比: 70% | 2016-11-15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顧熠娜; 出資額: ; 百分比: .% [新增] 姓名: 方明星; 出資額: ; 百分比: .% [新增] 姓名: 陳兆軍; 出資額: ; [新增] 姓名: 夏斌; 出資額: ; 姓名: 夏芬; 出資額: ; 姓名: 金文定; 出資額: ; | 姓名: 夏斌; 出資額: ; 姓名: 夏芬; 出資額: ; 姓名: 金文定; 出資額: ; | 2016-11-10 |
投資人變更 | 姓名: 顧熠娜; 出資額: 15; 百分比: 1.5%姓名: 方明星; 出資額: 35; 百分比: 3.5%姓名: 陳兆軍; 出資額: 50; 百分比: 5%姓名: 夏斌; 出資額: 100; 百分比: 10%姓名: 夏芬; 出資額: 100; 百分比: 10%姓名: 金文定; 出資額: 700; 百分比: 70% | 姓名: 夏斌; 出資額: 100; 百分比: 10%姓名: 夏芬; 出資額: 200; 百分比: 20%姓名: 金文定; 出資額: 700; 百分比: 70% | 2016-11-10 |
許可經營項目變更 | 許可經營項目: | 許可經營項目: 住宿、干濕式點心供應(限分公司憑許可證經營) | 2016-04-19 |
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331803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無 | 2016-04-19 |
一般經營項目變更 | 一般經營項目: 住宿、餐飲服務(限分公司憑許可證經營);房地產開發與經營(憑資質證書經營);建筑材料銷售,圍墾;非醫療按摩服務、棋牌服務(限分公司經營)。 | 一般經營項目: 房地產開發與經營(憑資質證書經營);建筑材料銷售,圍墾。非醫療按摩服務、棋牌服務(限分公司經營) | 2016-04-19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331803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無 | 2016-04-19 | |
許可經營項目變更 | 許可經營項目: 住宿、干濕式點心供應(限分公司憑許可證經營) | 許可經營項目: | 2013-04-23 |
一般經營項目變更 | 一般經營項目: 房地產開發與經營(憑資質證書經營);建筑材料銷售,圍墾。非醫療按摩服務、棋牌服務(限分公司經營) | 一般經營項目: 房地產開發與經營(憑資質證書經營);建筑材料銷售,圍墾。住宿、餐飲、美發、足浴、棋牌服務(限分公司憑許可證經營) | 2013-04-23 |
嵊泗金弘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金文定 | 執行董事 |
夏芬 | 監事 |
嵊泗金弘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舟地稅稽罰〔2016〕32號 | 市地稅局 | 嵊泗金弘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經我局于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12月25日對你單位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間的涉稅事宜進行檢查,違法事實及處罰決定如下: 一、違法事實 (一)營業稅及附加 1.你單位2013年74880元租賃收入未入賬,少申報繳納營業稅3744元、城市維護建設稅187.20元。2014年184240元房屋租賃收入未入賬,少申報繳納營業稅8747元、城市維護建設稅437.35元。(其中2014年3月收入13292元不上起征點) 2.你單位2014年將賓館以現金方式收取的住宿收入895840.18元未入賬,少申報繳納營業稅447921元、城市維護建設稅2239.61元。2015年將賓館以現金方式收取的住宿收入474987.50元未入賬,少申報繳納營業稅23749.38元、城市維護建設稅1187.48元。 (二)房產稅 你單位2013年收取的承包費22500元,實際為房屋租賃收入。2013年74880元租賃收入未入賬。以上合計97380元,少申報繳納房產稅11685.60元。2014年收取承包費 15000元,實際為房屋租賃收入。2014年184240元房屋租賃收入未入賬,以上合計199240元,少申報繳納房產稅23908.80元。 (三)印花稅 1.你單位2013年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四份(其中12月30日二份),合同金額361604元,未按規定粘貼印花稅票361.60元。 2.你單位2014年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四份,合同金額918719元,未按規定粘貼印花稅票918.70元。 (四)企業所得稅 2013年度 你單位2013年房租租賃收入74880元未入賬,不得在稅前扣除無租使用的轎車保險費3698.64元,應調增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78578.64元。 你單位2013年在賬外支付職工工資薪金32800元,本次檢查查補2013年稅共計15978.40元,可調減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48778.40元。 你單位2013年納稅調整后所得-599461.67元,2013年度納稅調增應納稅所得額78578.64元,納稅調減應納稅所得額48778.40元,納稅調整后所得為-569661.43元,該行為已構成編制虛假計稅依據的事實。 2014年度 你單位2014年現金收取的部分賓館住宿收入895840.18元未入賬,房租租賃收入184240元未入賬,不得在稅前扣除無租使用的轎車保險費3856.19元,應調增2014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1083936.37元。 你單位2014年賬外支付職工工資薪金132000元,本次檢查查補2014年稅共計81043.47元,可調減2014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13043.47元。 你單位2014年納稅調整后所得-993381.72元,2014年度納稅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083936.37元,納稅調減應納稅所得額213043.47元,納稅調整后所得為-122488.82元,該行為已構成編制虛假計稅依據的事實。 (五)個人所得稅 1.你單位2013年賬內賬外共發放職工工資薪金860872.20元,應代扣代繳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737.48元,已代扣代繳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438元,少代扣代繳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299.48元。 2.你單位2014年賬內賬外共發放職工工資薪金1075831.90元,應代扣代繳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5575.86元,已代扣代繳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2963.43元,少代扣代繳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2612.43元。 3.你單位2014年股東用賬外戶頭支付個人借款利息48312.28元,未按規定代扣代繳股息紅利所得個人所得稅9662.46元。 4.你單位2015年1月-6月賬內賬外共發放職工工資薪金531168元,應代扣代繳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10176.13元,已代扣代繳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216元,少代扣代繳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9960.13元。 5.你單位2015年4月賬外股東分紅150000元,未代扣代繳股息紅利所得個人所得稅30000元。 以上涉及稅款174493.23元。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對你單位少繳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的偷稅行為,罰款60339.22元。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對你單位2013年度、2014年度編制虛假計稅依據的行為處罰款10000元。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對你單位應貼未貼印花稅票的行為罰款640.15元。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條,對你單位應扣未扣個人所得稅的行為,罰款26267.26元。 以上應繳款項共計97246.63元。限你單位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到嵊泗縣地方稅務局泗礁稅務分局繳納入庫。到期不繳納罰款,我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可以對你單位采取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的措施。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舟山市地方稅務局或舟山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向定海區人民法院起訴。如對處罰決定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的,我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實施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 2016-08-04 |
嵊泗金弘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嵊泗金弘建設開發有限公司與嵊泗宸銘貿易有限責任公司企業借貸糾紛、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執行裁定書 | 2016-09-06 | (2016)浙0922執190號 |
嵊泗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與嵊泗宸銘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嵊泗金弘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5-12-22 | (2015)舟嵊商初字第253號 |
李某犯盜竊罪二審刑事裁定書 | 2016-03-09 | (2015)浙舟刑終字第171號 |
嵊泗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與嵊泗金弘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嵊泗宸銘貿易有限責任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 2016-03-09 | (2016)浙09民終70號 |
嵊泗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與嵊泗宸銘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嵊泗金弘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5-12-22 | (2015)舟嵊商初字第253號 |
嵊泗金弘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投資的公司
投資企業 | 法人代表 | 地址 | 出資比例 |
---|---|---|---|
嵊泗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 張海軍 | 嵊泗縣菜園鎮沙河路110號 | 0.8806% |
嵊泗縣匯鑫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 金文定 | 嵊泗縣菜園鎮沙河路49號二樓 | 30.0% |
嵊泗金弘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分公司名稱 | 地址 | 成立時間 |
---|---|---|
嵊泗金弘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金弘賓館 | 嵊泗縣菜園鎮東海路378號 | 2005-02-23 00:00:00.000 |
嵊泗金弘建設開發有限公司久盛房地產開發部 | 嵊泗縣菜園鎮東海路41號 | 2007-01-30 00: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