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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地址:
- 諸暨市店口鎮瀝山湖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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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理:
- 蔣紅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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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聯系方式
手機號碼 | 13706857820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諸暨市穎杰機械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蔣紅巨 | 71.09% | 人民幣455萬元 |
傅海蘋 | 28.91% | 人民幣185萬元 |
諸暨市穎杰機械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營業期限變更 | 營業期限: 2007-3-19 至 9999-9-9 | 營業期限: 2007-3-19 至 2017-3-16 | 2016-03-17 |
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4489X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03-17 |
營業期限變更 | 營業期限: 2007-3-19 至 9999-9-9 | 營業期限: 2007-3-19 至 2017-3-16 | 2016-03-17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4489X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03-17 | |
組織機構變更 | 姓名: 蔣丙水;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 姓名: 蔣紅巨;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 [新增] 姓名: 蔣紅巨;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 [新增] | 姓名: 蔣丙水;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 姓名: 蔣紅江;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 [退出] 姓名: 蔣紅江;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 [退出] | 2013-09-05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蔣紅巨 | 蔣紅江 | 2013-09-05 |
高級管理人員備案 | 姓名: 蔣丙水;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 姓名: 蔣紅巨;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 [新增] 姓名: 蔣紅巨;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 [新增] | 姓名: 蔣丙水;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 姓名: 蔣紅江;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 [退出] 姓名: 蔣紅江;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 [退出] | 2013-09-05 |
姓名: 蔣丙水;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姓名: 蔣紅巨;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姓名: 蔣紅巨;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 | 姓名: 蔣丙水;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 姓名: 蔣紅江;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 姓名: 蔣紅江;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 | 2013-09-05 | |
組織機構變更 | 姓名: 蔣丙水;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姓名: 蔣紅巨;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姓名: 蔣紅巨;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 | 姓名: 蔣丙水;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 姓名: 蔣紅江;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 姓名: 蔣紅江;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 | 2013-09-05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傅海蘋; 出資額: ; 百分比: .% 姓名: 蔣紅巨; 出資額: ; 百分比: .% | 姓名: 蔣紅巨; 出資額: ; 百分比: .% 姓名: 傅海蘋; 出資額: ; 百分比: .% 企業名稱: 浙江龍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出資額: ; 百分比: .%; 法人性質: 企業法人 [退出] | 2012-08-10 |
諸暨市穎杰機械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蔣紅巨 | 執行董事 |
蔣紅巨 | 經理 |
蔣丙水 | 監事 |
諸暨市穎杰機械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諸環罰字〔2015〕43號 | 市環保局 | 諸暨市環境保護局 行 政 處 罰 決 定 書 諸環罰字〔2015〕43號
諸暨市穎杰機械有限公司: 組織機構代碼:79962448-9 工商營業執照注冊號:330681000011105 工商注冊地址:店口鎮瀝山湖村 法人代表:蔣紅巨 違法行為發生地址:店口鎮白瀝畈村322號 2015年1月30日,經我局現場查實,你(單位)在店口鎮白瀝畈村322號的水暖配件加工建設項目未經環保部門審批,且配套環保設施未經驗收,擅自投入生產。2015年2月2日我局對上述違法行為予以立案查處,經審查你(單位)的違法行為屬實。 我局認為你(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二款“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開發利用規劃,不得組織實施;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及第二十三條“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該建設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規定,已構成違法。 上述事實,由以下證據證明: 1、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1份、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1份,證明你(單位)基本情況; 2、現場檢查(勘察)筆錄1份、現場照片3張,證明2015年1月30日現場檢查時,你(單位)正在生產及廢水沉淀池的現狀; 3、調查詢問筆錄1份,證明你(單位)基本情況和水暖配件加工生產建設項目未經環保部門審批,且配套環保設施未經驗收,擅自投入生產的事實。 2015年3月13日,我局作出《諸暨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諸環罰告字[2015]43號),告知你(單位)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告知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申請聽證,并于2015年3月16日依法送達。你(單位)收到后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申請聽證。 以上事實,有我局《諸暨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諸環罰告字[2015]43號)、《諸暨市環境保護局送達回證》為證。 我局認為,你(單位)水暖配件加工建設項目未經環保部門審批,且配套環保設施未經驗收,擅自投入生產的行為,依法應當追究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一條“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的,由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停止建設,處以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的規定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就你(單位)建設項目配套環保設施未經驗收,主體工程擅自投入生產的違法行為,我局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責令停止水暖配件加工生產; 2、罰款人民幣叁萬伍仟元整。 限你單位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繳至諸暨市財政局非稅收入結算分戶。 收款單位:諸暨市財政局非稅收入結算分戶;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諸暨紅旗路支行; 帳號:*000104201。 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你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諸暨市人民政府或者向紹興市環保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九十日內直接向諸暨市人民法院起訴。 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我局地址:環城東路968號水業大廈705室 郵政編碼:311800 聯 系 人:王 昀 電 話:87029695
諸暨市環境保護局 2015年4月16日 | 2015-04-16 | ||
諸環罰字[2016]259號 | 市環保局 | 諸暨市環境保護局 行 政 處 罰 決 定 書 諸環罰字〔2016〕259號
當事人:諸暨市穎杰機械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681799624489X 營業執照注冊地址:諸暨市店口鎮瀝山湖村 法人代表:蔣紅巨 違法行為發生地址:諸暨市店口鎮瀝山湖村 2016年7月5日,經我局現場檢查,你(單位)在店口鎮瀝山湖從事五金配件加工過程中,違規設置排污口,將部分除油廢水經沉淀池排放至廠區內生活污水管道,污染環境。2016年7月27日我局對上述違法行為予以立案查處,經審查你(單位)的違法行為屬實。 我局認為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條“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設置排污口的,還應當遵守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禁止私設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規定,已構成違法。 上述事實,由以下證據證明: 1、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1份,證明你(單位)基本情況; 2、現場檢查(勘察)筆錄1份及照片4張,證明2016年7月5日現場檢查時,你(單位)部分除油廢水經沉淀池排放至廠區生活污水管道的情況; 3、調查詢問筆錄1份,證明你(單位)基本情況及你(單位)從事五金配件加工過程中,部分除油廢水經沉淀池違規排放至廠區內生活污水管道,污染環境的事實。 2016年8月5日,我局作出《諸暨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諸環罰告字[2016]259號),告知你(單位)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告知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申請聽證,并于2016年8月10日依法送達。你(單位)收到后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申請聽證。 以上事實,有我局《諸暨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諸環罰告字[2016]259號)、《諸暨市環境保護局送達回證》為證。 我局認為,你(單位)違規設置排污口,排放除油廢水的行為,依法應當追究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條第二款“ 除前款規定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排污口或者私設暗管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拆除的,強制拆除,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私設暗管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提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停產整頓”的規定,責令你(單位)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消除污染,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罰款人民幣捌萬元整。 限你單位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繳至諸暨市財政局非稅收入結算分戶。 收款單位:諸暨市財政局非稅收入結算分戶;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諸暨紅旗路支行; 帳號:*000104201。 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之規定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我局地址:環城東路968號水業大廈705室 郵政編碼:311800 聯 系 人:倪方軍 電 話:87029695
諸暨市環境保護局 2016年8月24日 | 2016-08-24 |
諸暨市穎杰機械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諸暨市環境保護局與諸暨市穎杰機械有限公司非訴執行審查裁定書 | 2016-02-15 | (2016)浙0681行審39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