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總投資1000萬人民幣,擁有標準廠房15000平方米,職工300多人。自成立以來,致力于打造精煉有效的管理團隊與迅捷快速的市場反應。
期待與您創造共贏未來!
主營:童襪;女襪;男襪;褲襪;護腿;
聯系方式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諸暨市大風車童襪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陳旦燕 | 60% | 人民幣600.0萬元 |
蔡朝暉 | 40% | 人民幣400.0萬元 |
諸暨市大風車童襪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52178J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03-21 | |
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 52178J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 證: | 2016-03-21 |
注冊資本變更 | 1000 | 200 | 2014-10-14 |
注冊資本變更 | 1000( + 400% ) | 200 | 2014-10-14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蔡朝暉; 出資額: ; 姓名: 陳旦燕; 出資額: ; | 姓名: 蔡朝暉; 出資額: ; 姓名: 陳旦燕; 出資額: ; | 2014-10-14 |
注冊資本變更 | 2014-10-14 | ||
投資人變更 | 姓名: 蔡朝暉; 出資額: 400; 百分比: 40%姓名: 陳旦燕; 出資額: 600; 百分比: 60% | 姓名: 蔡朝暉; 出資額: 80; 百分比: 40% 姓名: 陳旦燕; 出資額: 120; 百分比: 60% | 2014-10-14 |
一般經營項目變更 | 一般經營項目: 制造銷售:童襪、襪、針紡織品、化纖織品、紡織服裝、鞋帽類;加工銷售:化纖紡織;從事貨物的進出口業務 | 一般經營項目: 制造銷售:童襪、襪、針紡織品、化纖織品、紡織服裝、鞋帽類;加工銷售:化纖紡織;從事貨物的進出口業務 (法律法規禁止的不得經營,限制的未獲批準前不得經營) | 2010-12-01 |
行業代碼變更 | 行業代碼:17 61 | 行業代碼:17 50 | 2010-12-01 |
組織機構變更 | 姓名: 蔡朝暉;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 [新增] 姓名: 陳旦燕;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執行董事 姓名: 陳旦燕;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經理 | 姓名: 蔡國釗;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 [退出] 姓名: 陳旦燕;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執行董事 姓名: 陳旦燕;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經理 | 2010-12-01 |
諸暨市大風車童襪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陳旦燕 | 執行董事 |
陳旦燕 | 經理 |
蔡朝暉 | 監事 |
諸暨市大風車童襪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諸統罰決字〔2015〕003號 | 市統計局 | 當事人: 諸暨市大風車童襪有限公司;地址:望云西路189號;法定代表人:陳旦燕;職務:總經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330681000025265。 2015年4月29日,本局執法人員在統計稽查中發現并查實當事人在2014年工業年報中上報的應付職工薪酬統計指標數據不準確,涉嫌提供不真實統計資料。2015年8月13日,根據《統計執法檢查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經局長批準予以補充立案。 現已查明:諸暨市大風車童襪有限公司2014年度的《工業企業成本費用》(表號:B103-2表)統計中,上報“應付職工薪酬(本年貸方累計發生額)”3812千元,經統計檢查核實后,實際應報“應付職工薪酬(本年貸方累計發生額)”3349千元,提供不真實應付職工薪酬463千元,違法數額占應報數額的13.8%。 本局認為當事人在2014年度的《工業企業成本費用》(表號:B103-2表)統計中,違反了《統計法》第七條的規定,構成了提供不真實統計資料的違法行為。以上事實,有現場筆錄、詢問筆錄、統計報表、會計明細帳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等相關證據為憑。 根據以上查明的事實,本局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的2015年8月17日已向當事人送達《諸暨市統計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諸統罰告字[2015]003號),告知了當事人擬將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處罰具體內容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辯的權利。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了陳述申辯要求。 第 1頁 (共2 頁) 鑒于當事人如期向本局提交了陳述、申辯書,闡明了事實理由,提高了對統計工作的認識,加強了統計工作,根據《浙江省統計局關于開展規范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行政處罰裁量權工作的實施意見》第四條第二款第一項的有關規定,符合減輕行政處罰的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和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于2015年12月30日前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決定: 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貳仟伍佰元整(2500元)。 你單位應當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通過銀行將罰款繳入“諸暨市財政局非稅收入結算分戶 開戶銀行:農行諸暨紅旗路支行 賬號:*000102201”。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諸暨市人民政府或紹興市統計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三個月內直接向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或起訴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在法定期限內,既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訴訟又不繳納罰款的,本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 | 2015-09-07 |
諸暨市大風車童襪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
圖片 | 注冊號 | 商標名 | 分類 | 分類ID | 狀態 | 日期 |
---|---|---|---|---|---|---|
![]() | 16894522 | COOLVISION | 服裝鞋帽 | 25 | 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發文 | 2015-05-07 |
![]() | 16894539 | 古為新 | 服裝鞋帽 | 25 | 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發文 | 2015-05-07 |
![]() | 7972453 | TOEBRUCE | 服裝鞋帽 | 25 | 商標已注冊 | 2010-01-06 |
![]() | 7506002 | 趾兜森林 | 服裝鞋帽 | 25 | 商標已注冊 | 2009-06-29 |
![]() | 7505992 | 魔幻風車 | 服裝鞋帽 | 25 | 商標已注冊 | 2009-06-29 |
![]() | 16894539 | 古為新 | 服裝鞋帽 | 25 | 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發文 | 2015-05-07 |
![]() | 16894522 | COOLVISION | 服裝鞋帽 | 25 | 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發文 | 2015-05-07 |
![]() | 7972453 | TOEBRUCE | 服裝鞋帽 | 25 | 商標已注冊 | 2010-01-06 |
![]() | 7506002 | 趾兜森林 | 服裝鞋帽 | 25 | 商標已注冊 | 2009-06-29 |
![]() | 7505992 | 魔幻風車 | 服裝鞋帽 | 25 | 商標已注冊 | 2009-06-29 |
![]() | 16894539 | 古為新 | 服裝鞋帽 | 25 | 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發文 | 2015-05-07 |
![]() | 16894522 | COOLVISION | 服裝鞋帽 | 25 | 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發文 | 2015-05-07 |
![]() | 7972453 | TOEBRUCE | 服裝鞋帽 | 25 | 商標已注冊 | 2010-01-06 |
![]() | 7506002 | 趾兜森林 | 服裝鞋帽 | 25 | 商標已注冊 | 2009-06-29 |
![]() | 7505992 | 魔幻風車 | 服裝鞋帽 | 25 | 商標已注冊 | 2009-06-29 |
![]() | 6331557 | 黑天鵝 | 25 | |||
![]() | 7972461 | BEBEZOE | 25 |
諸暨市大風車童襪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諸暨市大風車童襪有限公司與濟南萬寧商貿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4-08-14 | (2014)紹諸商初字第2243號 |
諸暨市大風車童襪有限公司與浪莎針織有限公司管轄裁定書 | 2016-12-30 | (2016)浙0681民初3900號 |
諸暨市大風車童襪有限公司與浪莎針織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6-10-26 | (2016)浙0782民初14106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