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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地址:
- 溫州市甌海郭溪泰康路24號 -
- 固定電話:
- (0577)
- 經理:
- 張溫潔
- 郵政編碼:
- 3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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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聯系方式
座機號碼 | 0577-85105566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溫州市繁凱電鍍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林國珍 | 18.9% | 人民幣52.92萬元 |
胡連敏 | 11.05% | 人民幣30.94萬元 |
王聰萍 | 10% | 人民幣28萬元 |
李壁 | 9% | 人民幣25.2萬元 |
林偉森 | 8.9% | 人民幣24.92萬元 |
林偉偉 | 6.75% | 人民幣18.9萬元 |
包偉明 | 6.75% | 人民幣18.9萬元 |
李貴 | 4.4% | 人民幣12.32萬元 |
林海 | 2.15% | 人民幣6.02萬元 |
陳崇堯 | 22.1% | 人民幣61.88萬元 |
溫州市繁凱電鍍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經營范圍變更 | 電鍍加工;制造、加工、銷售鎖、煙具(不含一次性打火機)、五金制品、眼鏡(不含隱形眼鏡)、鞋扣、汽車配件、飾品、箱包配件。(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電鍍加工;制造、加工、銷售鎖、煙具(不含一次性打火機)。 | 2019-07-12 |
企業聯絡人員、財務人員 | 現聯絡員姓名:林偉偉; 現聯絡員固定電話:; 現聯絡員移動電話: ; 現聯絡員電子郵箱:; 現聯絡員身份:; 現聯絡人員:; 現財務負責人姓名:林偉偉; 現財務負責人固定電話:; 現財務負責人移動電話:; 現財務負責人電子郵箱:; 現財務負責人證件名稱:; 現財務負責人身份: | 原聯絡員姓名:張溫潔; 原聯絡員固定電話:; 原聯絡員移動電話: ; 原聯絡員電子郵箱:; 原聯絡員身份:; 原聯絡人員:; 原財務負責人姓名:張溫潔; 原財務負責人固定電話:; 原財務負責人移動電話:; 原財務負責人電子郵箱:; 原財務負責人證件名稱:; 原財務負責人身份: | 2018-06-01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林海;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新增] 姓名: 李貴;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姓名: 包偉明;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姓名: 林偉偉;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姓名: 林偉森;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新增] 姓名: 李壁; 出資額: .萬; 姓名: 王聰萍; ; 姓名: 胡連敏;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新增] 姓名: 林國珍;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姓名: 陳崇堯;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 姓名: 李貴;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姓名: 包偉明;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姓名: 林偉偉;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姓名: 李壁; 出資額: .萬; 姓名: 王聰萍; ; 姓名: 林國珍;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姓名: 張溫潔;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退出] 姓名: 陳崇堯;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 2018-06-01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林偉偉 | 張溫潔 | 2018-06-01 |
高級管理人員備案 | 姓名: 林偉偉; : ; 職位: 經理 [新增] 姓名: 林海; : ; 職位: 執行董事 [新增] 姓名: 陳崇堯; : ; 職位: 監事 | 姓名: 張溫潔; : ; 職位: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退出] 姓名: 陳崇堯; : ; 職位: 監事 | 2018-06-01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李貴;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姓名: 包偉明;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新增] 姓名: 林偉偉;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新增] 姓名: 李壁; 出資額: .萬; 姓名: 王聰萍; ; 姓名: 林國珍;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姓名: 張溫潔;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姓名: 陳崇堯;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 姓名: 李貴;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姓名: 朱曉峰;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退出] 姓名: 朱曉東;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退出] 姓名: 李壁; 出資額: .萬; 姓名: 王聰萍; ; 姓名: 林國珍;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姓名: 張溫潔;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姓名: 陳崇堯;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 2017-05-04 |
企業聯絡人員、財務人員 | 現聯絡員姓名:張溫潔; 現聯絡員固定電話:; 現聯絡員移動電話: ; 現聯絡員電子郵箱:; 現聯絡員身份:; 現聯絡人員:; 現財務負責人姓名:張溫潔; 現財務負責人固定電話:; 現財務負責人移動電話:; 現財務負責人電子郵箱:; 現財務負責人證件名稱:; 現財務負責人身份: | 原聯絡員姓名:張溫潔; 原聯絡員固定電話:; 原聯絡員移動電話: ; 原聯絡員電子郵箱:; 原聯絡員身份:; 原聯絡人員:; 原財務負責人姓名:張溫潔; 原財務負責人固定電話:; 原財務負責人移動電話:; 原財務負責人電子郵箱:; 原財務負責人證件名稱:; 原財務負責人身份: | 2017-05-04 |
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77417P | 注冊號:48367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12-06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77417P | 注冊號:48367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12-06 |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李貴; 出資額: .; 百分比: .% 姓名: 朱曉峰; 出資額: .; 百分比: .% [新增] 姓名: 朱曉東; 出資額: .; 百分比: .% 姓名: 李壁; 出資額: .; 姓名: 王聰萍; 出資額: ; 姓名: 林國珍; 出資額: .; 百分比: .% 姓名: 陳崇堯; 出資額: .; 百分比: .% 姓名: 張溫潔; 出資額: .; 百分比: .% | 姓名: 李貴; 出資額: .; 百分比: .% 姓名: 朱國龍; 出資額: .; 百分比: .% [退出] 姓名: 朱曉東; 出資額: .; 百分比: .% 姓名: 李壁; 出資額: .; 姓名: 王聰萍; 出資額: ; 姓名: 林國珍; 出資額: .; 百分比: .% 姓名: 陳崇堯; 出資額: .; 百分比: .% 姓名: 張溫潔; 出資額: .; 百分比: .% | 2012-11-30 |
溫州市繁凱電鍍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張溫潔 |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
陳崇堯 | 監事 |
溫州市繁凱電鍍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溫甌環罰字〔2015〕145號 | 區環保局 | 一、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我局于2015年7月15日對你單位違反“三同時”制度的行為予以立案調查?,F已查明,你單位一樓新增自動滾鍍鋅槽(容量1102.5升),三樓新增酸洗槽(容量80升)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未經環保部門審批同意,且需配套建設的污染防治設施至今還未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分別于2015年4月和2010年10月擅自投入電鍍加工。我局認為你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已構成違法。具體有現場勘察筆錄、調查詢問筆錄、現場照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等證據為憑。 2015年9月6日,我局向你單位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溫甌環罰告字[2015]145號),并告知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和期限。2015年9月7日,你單位提出陳述、申辯意見。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我局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決定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責令一樓新增自動滾鍍鋅槽(容量1102.5升),三樓新增酸洗槽(容量80升)停止使用; 2、罰款貳萬陸仟元人民幣。 三、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1、關于責令新增自動滾鍍鋅槽(容量1102.5升),三樓新增酸洗槽(容量80升)停止使用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單位在接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后必須立即執行該項處罰決定。 2、關于罰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你單位應當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履行。憑此決定書,將罰款繳至指定銀行和帳號。逾期不繳納罰款,我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繳納罰款先到甌海區環保局法制科領取繳款書(地址:甌海區行政管理中心2號樓809室,聯系電話:88534259),后到甌海農村合作銀行辦理(地址:甌海區行政管理中心2號樓一樓),最后把繳款書第二聯送至區局法制科,領取罰沒財物專用票據。 四、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你單位可以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溫州市環境保護局或者甌海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甌海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如果你單位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 2015-09-17 | ||
溫甌環罰字〔2015〕151號 | 區環保局 | 一、環境違法事實與證據 我局于2015年7月15日對你單位不正常使用治污設施的行為予以立案調查?,F已查明,你單位樓頂的5只廢氣塔未運行,造成大氣污染。我局認為你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已構成違法。有現場勘察筆錄、調查詢問筆錄、現場照片、排污許可證、環境違法行為改正通知書等證據為憑。 2015年9月6日,我局向你單位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溫甌環罰告字[2015]151號),并告知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和期限。逾期,你單位未進行陳述和申辯,也未要求舉行聽證。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與種類 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決定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罰款叁萬元人民幣。 三、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1、關于罰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限你單位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至指定銀行和帳號。逾期不繳納罰款,我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繳納罰款先到甌海區環保局法制科領取繳款書(地址:甌海區行政管理中心2號樓809室,聯系電話:88534259),后到甌海農村合作銀行辦理(地址:甌海區行政管理中心2號樓一樓),最后把繳款書第一聯送至區局法制科,領取罰沒財物專用票據。 四、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溫州市環境保護局或者甌海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甌海區人民法院起訴。 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 2015-09-17 | ||
溫甌環罰字〔2016〕184號 | 區環保局 | 一、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我局于2016年7月22日對你單位違反“三同時”制度的行為予以立案調查?,F已查明,你單位新增電鍍槽(容量646升)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未經環保部門審批同意,且需配套建設的污染防治設施至今還未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于2016年6月擅自投入電鍍加工。我局認為你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已構成違法。具體有現場勘察筆錄、調查詢問筆錄、現場照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浙江省排污許可證等證據為憑。 2016年8月5日,我局向你單位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溫甌環罰告字[2016]184號),并告知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和期限。2016年8月8日,你單位提出陳述、申辯意見。經集體研究決定,予以部分采納。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我局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決定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責令新增電鍍槽(容量646升)停止使用; 2、罰款壹萬貳仟元人民幣。 三、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1、關于責令新增的生產設備停止使用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單位在接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后必須立即執行該項處罰決定。 2、關于罰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你單位應當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履行。憑此決定書,將罰款繳至指定銀行和帳號。逾期不繳納罰款,我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繳納罰款先到甌海區環保局法制科領取繳款書(地址:甌海區行政管理中心2號樓809室,聯系電話:88534259),后到甌海農村合作銀行辦理(地址:甌海區行政管理中心2號樓一樓),最后把繳款書第二聯送至區局法制科,領取罰沒財物專用票據。 四、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你單位可以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溫州市環境保護局或者甌海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甌海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如果你單位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溫州市甌海區環境保護局 2016年9月7日
| 2016-09-07 |
溫州市繁凱電鍍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蘇州臺合達環保設備有限公司與溫州市繁凱電鍍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6-09-29 | (2016)蘇0591民初6327號 |
浙江屹立電梯有限公司與溫州市繁凱電鍍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5-04-01 | (2015)湖潯商初字第115號 |
溫州市繁凱電鍍有限公司與溫州德櫟光學有限公司、陳金艷承攬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5-05-07 | (2015)溫甌商初字第36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