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鹽縣于城絲綢印染有限公司,位于交通便利的于城鎮呂冢村,于1998年06月29日在海鹽成立。公司資金充裕,注冊資本1600 萬元人民幣,在沃金水帶領下,于城絲綢印染已經為客戶提供了27年優質的服務,公司主要提供印染布、印染紡織品、手繪滲花方巾加工、服裝制造、加工, 歡迎各界朋友蒞臨參觀、指導和業務洽談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于城鎮呂冢村 -
- 固定電話:
- (0573)6455578
- 總經理:
- 孫飛華
- 郵政編碼:
- 314308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 法人名稱:
- 海鹽縣于城絲綢印染有限公司
- 簡稱:
- 于城絲綢印染
- 主要經營產品:
- 印染布 , 印染紡織品 , 手繪滲花方巾加工 , 服裝制造 , 加工
- 經營范圍:
- 一般經營項目:印染布、印染紡織品、手繪滲花方巾加工;服裝、紡織制成品、箱包布制造、加工;貨物進出口和技術進出口(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道路貨物運輸。
- 營業執照號碼:
- 91330424704422834Y
- 發證機關:
- 海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法人類型:
- 私營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營性質企業控股)
- 地區編碼:
- 330424
- 組織機構代碼:
- 70442283-4
- 核準日期:
- 2016-10-12
- 經營期限:
- 2048-06-28
- 經營狀態:
- 存續
- 經營模式:
- 無
- 成立時間:
- 1998年06月29日
- 職員人數:
- 140人
- 注冊資本:
- 1600 萬元人民幣 (萬元)
- 所屬行業:
- 棉印染精加工
- 所屬城市黃頁:
- 海鹽企業網
- 順企編碼:
- 4459376
海鹽縣于城絲綢印染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沃金水 | 90.0% | 人民幣1440萬元 |
沃燕芳 | 10.0% | 人民幣160萬元 |
海鹽縣于城絲綢印染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2834Y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無 | 2016-10-12 | |
一般經營項目變更 | 一般經營項目: 印染布、印染紡織品、手繪滲花方巾加工;服裝、紡織制成品、箱包布制造、加工;貨物進出口和技術進出口(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道路貨物運輸。 | 一般經營項目: 印染布、印染紡織品、手繪滲花方巾加工;服裝、紡織制成品、箱包布制造、加工;貨物進出口和技術進出口(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 | 2016-10-12 |
組織機構變更 | 姓名: 沃金水;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姓名: 沃金水;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姓名: 沃燕芳;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監事 | 姓名: 孫飛華;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 姓名: 孫飛華;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 姓名: 徐芬華;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監事 | 2015-03-31 |
投資人變更 | 姓名: 沃燕芳; 出資額: 160; 百分比: 10%姓名: 沃金水; 出資額: 1440; 百分比: 90% | 姓名: 徐芬華; 出資額: 44.8; 百分比: 2.8% 姓名: 孫飛華; 出資額: 755.2; 百分比: 47.2% 姓名: 沃金水; 出資額: 800; 百分比: 50% | 2015-03-31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沃金水 | 孫飛華 | 2015-03-31 |
組織機構變更 | 姓名: 孫飛華;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姓名: 孫飛華;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姓名: 徐芬華;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監事 | 姓名: 孫飛華;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 姓名: 徐芬華;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經理 姓名: 徐芬華;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執行董事 | 2010-02-24 |
一般經營項目變更 | 一般經營項目: 印染布、印染紡織品、手繪滲花方巾加工;服裝、紡織制成品、箱包布制造、加工;貨物進出口和技術進出口(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 | 一般經營項目: 印染布、印染紡織品、手繪滲花方巾加工;服裝、服裝面料、箱包布制造、加工。 | 2010-02-24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孫飛華 | 徐芬華 | 2010-02-24 |
投資人變更 | 姓名: 徐芬華; 出資額: 44.8; 百分比: 2.8%姓名: 孫飛華; 出資額: 755.2; 百分比: 47.2%姓名: 沃金水; 出資額: 800; 百分比: 50% | 姓名: 孫飛華; 出資額: 755.2; 百分比: 47.2% 姓名: 徐芬華; 出資額: 844.8; 百分比: 52.8% | 2008-04-28 |
經營范圍變更 | 經營范圍: 印染布、印染紡織品、手繪滲花方巾加工;服裝、服裝面料、箱包布制造、加工。行業代碼: 1743 | 經營范圍: 印染布、印染紡織品、手繪滲花方巾加工;服裝、服裝面料、箱包布制造、加工行業代碼: 1743 | 2008-01-23 |
海鹽縣于城絲綢印染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沃燕芳 | 監事 |
沃金水 | 執行董事 |
沃金水 | 經理 |
海鹽縣于城絲綢印染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鹽環罰字[2016]79號 | 縣環境保護局 | 海鹽縣環境保護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鹽環罰字[2016]79號 當事人:海鹽縣于城絲綢印染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注冊號:330424000007282 組織機構代碼證:70442283-4 地址:海鹽縣于城鎮呂冢村 法定代表人:沃金水 職務:總經理 2016年5月16日,本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涉嫌超標排放水污染物,決定于2016年5月16日立案。經調查核實,當事人主要從事精編布印染,廢水經處理后排入污水管網。2016年5月16日,本局執法人員檢查發現當事人廢水處理設施正在運行,入網口廢水正在排放,入網口排放的廢水經海鹽縣環境監測站檢測,CODcr濃度為282mg/L,超過《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1間接排放濃度限值0.41倍。 本局認為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七條“向環境或者向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水污染物的,不得超過國家和省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及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钡囊幎ǎ褬嫵蛇`法。本局于2016年5月31日向當事人送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以上事實,有以下證據證明: 1、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1份;證明當事人身份; 2、浙江省行政執法證復印件2份;證明執法人員身份; 3、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1 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身份; 4、現場勘察筆錄1 份、調查詢問筆錄1份、現場檢查照片2張;證明當事人超標排放水污染物的環境違法事實; 5、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證明對當事人提出改正環境違法行為的行政要求; 6、檢測報告和送達回證各1份;證明當事人污染物超標排放情況及收到報告日期; 7、當事人2016年4月污水排放量證明1份、證明當事人2016年4月污水排放量; 8、排污核定通知書1份;證明當事人2016年5月排污量核定及應繳排污費計算情況。 本局于2016年7月1 日告知當事人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并告知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當事人于2016年7月5日向本局提出陳述申辯意見。認為(一)造成入網污水超標的原因是于城鎮西圩區建設工程隊在打樁施工過程中壓壞了污水排放總管。(二)公司在發生意外事故后采取了相關應急措施,停止生產,進行搶修,時間持續7小時。要求從輕處罰。2016年7月22日經本局案件集體審議認決定采納當事人意見,從輕處罰。 根據《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第五十八條第一款“排放水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省規定的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水污染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治理,處應繳納排污費數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但罰款數額最高不超過二百萬元。應繳排污費按年計算?!钡囊幎?,經核定,當事人應繳排污費基數為28872元/年,本局決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罰款陸萬伍仟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當事人應于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繳入海鹽縣工商銀行(名稱:海鹽縣財政局財政專戶,賬號:*0)。逾期不繳納罰款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第一款和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海鹽縣人民政府或嘉興市環境保護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海鹽縣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本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三項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海鹽縣環境保護局 2016年7月25日 | 2016-07-25 | ||
鹽綜執罰決字[2016]259號 | 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 鹽綜執罰決字[2016]259號現已查明,當事人海鹽縣于城絲綢印染有限公司于2016年07月04日下午接受我局執法人員安全生產檢查,檢查發現當事人未按照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執法人員向當事人當場發放了《海鹽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令限期改正決定書》(鹽綜執改決字[2016]于037號),要求于2016年07月12日前完成整改。當事于2016年07月13日上午接受我局執法人員安全生產復查,經復查,當事人對我局《海鹽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令限期改正決定書》(鹽綜執改決字[2016]于037號)中所列的問題已完成整改。 以上事實有下列證據予以證實: (1)2016年07月04日下午檢查時制作的現場檢查記錄1份1頁,經現場負責人簽字確認,證明當事人存在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行為的事實; (2)2016年07月04日下午向當事人發出的《海鹽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令限期改正決定書》(鹽綜執改決字[2016]于037號)1份1頁,經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證明當事人已收到該決定書并知道需要進行整改的問題; (3)2016年07月13日上午復查時制作的現場檢查記錄(復查)1份1頁、現場勘查筆錄1份1頁,證明了當事人對我局《海鹽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令限期改正決定書》(鹽綜執改決字[2016]于037號)中所列問題已經整改的事實; (4)2016年07月14日制作的當事人委托人段成才的陳述(當事人委托人的詢問筆錄)1份4頁,證明2016年07月04日下午我局對當事人進行了安全生產檢查及當事人存在違反安全生產管理的事實,以及2016年07月13日上午我局對當事人進行了安全生產復查及復查時當事人已整改的事實。 用于證實上述事實的其他證據還有當事人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證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委托書、受委托人的身份證明以及2016年7月13日提取的當事人整改后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材料。 根據以上查明的事實和證據,我局于2016年8月11日依法向當事人送達了《海鹽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鹽綜執先告字[2016]于021號),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和申辯要求。 我局認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七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與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相銜接,并定期組織演練”的規定,已構成未按照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六)未按照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者未定期組織演練的”之規定,鑒于當事人雖未自覺履行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與義務,但在我局責令限期改正后能夠及時改正違法行為,未對企業安全生產造成嚴重損害,我局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處罰款人民幣10000元整。 當事人應當自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繳至海鹽縣財政局財政專戶(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海鹽支行;帳號:3300 1637 1350 5000 8291 0134;賬戶名稱:海鹽縣財政局財政專戶)。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當事人對本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海鹽縣人民政府或嘉興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海鹽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海鹽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 2016-08-19 |
海鹽縣于城絲綢印染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
圖片 | 注冊號 | 商標名 | 分類 | 分類ID | 狀態 | 日期 |
---|---|---|---|---|---|---|
![]() | 12094920 | B | 服裝鞋帽 | 25 | 商標無效 | 2013-01-24 |
![]() | 12094893 | DARRELL&ELISON | 服裝鞋帽 | 25 | 商標注冊申請注冊公告排版完成 | 2013-01-24 |
![]() | 12094881 | 圖形 | 服裝鞋帽 | 25 | 商標無效 | 2013-01-24 |
![]() | 12094906 | 桃子幫 PEACH BOAT | 服裝鞋帽 | 25 | 商標注冊申請注冊公告排版完成 | 2013-01-24 |
![]() | 12094871 | 絲庫 | 服裝鞋帽 | 25 | 商標注冊申請注冊公告排版完成 | 2013-01-24 |
![]() | 8406324 | CHLOEE QUENTIN CQ | 服裝鞋帽 | 25 | 商標已注冊 | 2010-06-21 |
海鹽縣于城絲綢印染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嘉興市南湖區倪家浜建材廠與海鹽縣于城絲綢印染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7-02-24 | (2016)浙0424民初6135號 |
陳凱、沈王榮買賣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 2017-02-24 | (2016)浙0424執2130-1號 |
薛元浩、王永生民間借貸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 2017-02-24 | (2016)浙0424執2671號 |
嘉興市新豐海天機械廠、沈勤松買賣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 2017-02-24 | (2016)浙0424執2507號之二 |
薛元浩、徐海凌民間借貸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 2017-02-24 | (2016)浙0424執2670號 |
海寧市金洲經編有限公司與海鹽縣于城絲綢印染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4-10-15 | (2013)嘉鹽沈商初字第273號 |
海寧市金洲經編有限公司與海鹽縣于城絲綢印染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 2015-03-16 | (2015)浙嘉商終字第34號 |
海鹽縣于城絲綢印染有限公司與海寧市金洲經編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 | 2014-02-26 | (2012)嘉鹽沈商初字第235號 |
海鹽縣于城絲綢印染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分公司名稱 | 地址 | 成立時間 |
---|---|---|
海鹽縣于城絲綢印染有限公司雨潤分公司 | 于城鎮呂冢村 | 2004-06-04 00: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