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躍進印染有限公司,位于水鄉、橋鄉、酒鄉、名士之鄉紹興,紹興袍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江中路,于1998年06月27日在紹興成立。公司資金充裕,注冊資本4740 萬元人民幣,在趙水根帶領下,躍進印染已經為客戶提供了27年優質的服務,公司主要提供絲綢、化纖布印染;銷售:絲綢、化纖布;經營本企業自產產品的出口業務和本企業所需的機械設備、零配件、原輔材料的進口業務;本企業包括本企業控股的成員企業, 歡迎各界朋友蒞臨參觀、指導和業務洽談
聯系方式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 法人名稱:
- 紹興市躍進印染有限公司
- 簡稱:
- 躍進印染
- 主要經營產品:
- 絲綢 , 化纖布印染 , 銷售:絲綢 , 化纖布 , 經營本企業自產產品的出口業務和本企業所需的機械設備 , 零配件 , 原輔材料的進口業務 , 本企業包括本企業控股的成員企業
- 經營范圍:
- 加工:絲綢;化纖布印染;銷售:絲綢、化纖布;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
- 營業執照號碼:
- 330600000019970
- 發證機關:
- 紹興市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法人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 核準日期:
- 2016-10-28
- 經營期限:
- 永久
- 經營狀態:
- 存續
- 成立時間:
- 1998年06月27日
- 注冊資本:
- 4740 萬元人民幣 (萬元)
- 所屬行業:
- 棉印染精加工 » 紹興縣棉印染精加工
- 所屬城市黃頁:
- 紹興企業網 » 紹興縣
- 順企編碼:
- 10423307
紹興市躍進印染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趙水根 | 86.24% | 人民幣4088.0萬元 |
趙菲菲 | 8.12% | 人民幣385.0萬元 |
沈國山 | 2.82% | 人民幣133.5萬元 |
潘厚高 | 2.82% | 人民幣133.5萬元 |
紹興市躍進印染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高級管理人員備案 | 姓名: 沈國山; : ; 職位: 執行董事; [新增] 姓名: 沈國山; : ; 職位: 經理; [新增] 姓名: 趙菲菲; : ; 職位: 監事; | 姓名: 趙水根; : ; 職位: 執行董事; [退出] 姓名: 趙水根; : ; 職位: 經理; [退出] 姓名: 趙菲菲; : ; 職位: 監事; | 2021-04-25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沈國山 | 趙水根 | 2021-04-25 |
住所變更 | 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斗門街道江中路 | 紹興袍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江中路 | 2021-04-25 |
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804360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10-28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804360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10-28 | |
實收資本變更 | 4740( + 23.11688% ) | 3850 | 2013-07-23 |
一般經營項目變更 | 一般經營項目: 加工:絲綢;化纖布印染;銷售:絲綢、化纖布;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 | 一般經營項目: 加工:絲綢;化纖布印染;銷售:絲綢、化纖布;經營本企業自產產品的出口業務和本企業所需的機械設備、零配件、原輔材料的進口業務,本企業包括本企業控股的成員企業 | 2013-07-23 |
注冊資本變更 | 4740( + 23.11688% ) | 3850 | 2013-07-23 |
經營期限變更 | 營業期限: 1998-6-27 至 9999-9-9 | 營業期限: 1998-6-27 至 2025-12-31 | 2013-07-23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潘厚高; 出資額: .; 百分比: .% [新增] 姓名: 沈國山; 出資額: .; 百分比: .% [新增] 姓名: 趙菲菲; 出資額: ; 百分比: .% 姓名: 趙水根; 出資額: ; 百分比: .% | 姓名: 趙菲菲; 出資額: ; 姓名: 趙水根; 出資額: ; | 2013-07-23 |
紹興市躍進印染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趙水根 | 執行董事 |
趙菲菲 | 監事 |
趙水根 | 經理 |
紹興市躍進印染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紹市環罰字〔2015〕54號 | 市環保局 | 主要違法事實:經我局調查核實,2015年1月20日,紹興市環保局環境監測中心站對紹興市躍進印染有限公司進行2015年第1季度廢水省控重點源監督性監測,在你公司納管口廢水采取廢水水樣一份,該水樣經紹興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的監測分析氨氮為48.6mg/l、總磷為2.3 mg/l,超過國家規定的納管污水排放標準。 行政處罰的總類和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排放水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按照權限責令限期治理,處應繳納排污費數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的規定,我局責令你公司立即達標排放,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柒仟柒佰元人民幣。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公司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繳至紹興市工商銀行市分行營業部(地址:紹興市勝利東路180號)戶名:紹興市非稅收入結算分戶;賬號:*5 | 2015-07-13 |
紹興市躍進印染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王田水與紹興市躍進印染有限公司勞動爭議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4-05-29 | (2014)紹越袍民初字第185號 |
蔡光興與紹興市躍進印染有限公司勞動爭議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4-06-30 | (2014)紹越袍民初字第186號 |
紹興市躍進印染有限公司投資的公司
投資企業 | 法人代表 | 地址 | 出資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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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百川投資有限公司 | 楊寶林 | 紹興袍江越王路與孫馬公路東南角辦公樓二樓201室 | 2.3750% |